10331日起被保險人酒後駕車遭警方取締將列入該被保險人所駕駛車輛車主的記錄,該車主名下的汽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時,每違規1次將加費2100元,且不限車數及加費金額上限。至於法人車,則以該輛有酒駕違規紀錄者為加費對象。
酒駕違規加費制度
  • 酒駕違規加費對象
·        先將汽車納入,占不納入機車。
·        以「違反酒後駕車規定之駕駛人於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之車主」做為加費對象。
  • 酒駕違規加費擬自10331日起實施
  • 酒駕違規紀錄計算期間
·        以查詢時間點往前計算一年內之酒駕違規紀錄為準。
·        酒駕違規紀錄由交通部提供,並自10331日起算。
友善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